湖北省艺术学校2026年招生简章
作者:admin 时间:2026-04-24 12:29:16 3次
摘要: 一、学校简介 湖北省艺术学校创办于1958年,2003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升格为独立的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湖北省艺术学校作为附设中职保留,校园环境幽雅,交通便捷,硬件设施一流。学校秉承“明德 精艺 尚美 拓新”的校训,建校以来,为社会输送了数以万计优秀的文艺人才。历届中专毕业生中,有大批学生
一、学校简介
湖北省艺术学校创办于1958年,2003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升格为独立的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湖北省艺术学校作为附设中职保留,校园环境幽雅,交通便捷,硬件设施一流。
学校秉承“明德 精艺 尚美 拓新”的校训,建校以来,为社会输送了数以万计优秀的文艺人才。历届中专毕业生中,有大批学生考入北京舞蹈学院、中央民族大学、中国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华中师范大学、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中国戏曲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上海戏剧学院等国内知名高校,走向了更加宽广的艺术人生之路。
二、招生专业
舞蹈表演
学制:全日制三年、全日制六年
招生对象: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届初中毕业生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集“文化知识+专业技能+竞技比赛”相结合的链条性课程模块,形成"学、技、赛"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为高等艺术院校、综合类院校和表演团体培养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舞蹈表演人才。
舞蹈表演
(国际标准舞方向)
学制:全日制三年
招生对象:应届初中毕业生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艺兼备、集“文化知识+竞技技能+舞台实践+升学备考”相结合的链条性课程模块,形成“学、演、赛、升”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为高等舞蹈专业院校、综合类院校输送优质生源,储备升学后备力量,同时为国内外专业舞团等机构培养具备可持续发展的国际标准舞人才。
舞蹈表演
(歌舞表演方向)
学制:全日制六年
招生对象:应届小学毕业生
培养目标:本专业面向高等艺术院校和表演艺术及群众文化团体,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融合舞蹈表演、声乐表演及戏剧(影视)表演于一身的歌舞表演专业(音乐剧)中等艺术人才,为高等艺术院校、综合类院校输送优质生源,储备升学后备力量,培养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舞台表演人才。
音乐表演
学制:全日制三年
招生对象:应届初中毕业生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文化基础知识、音乐基础理论,掌握歌唱技巧,乐器演奏技巧,具备较好的演唱、演奏、音乐鉴赏和协作配合能力,达到符合高等音乐院校升学标准的音乐专业表演人才。
美术绘画
学制:全日制三年
招生对象:应届初中毕业生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文化基础知识和绘画基础理论,具备素描造型与色彩表现能力,达到符合艺术院校升学标准的专业美术人才。
戏曲表演
学 制:全日制三年、全日制五年、全日制六年
培养模式:订单式培养
培养目标:戏曲表演专业是我省重要戏曲人才培养基地,依托学院六十余年教育积淀,坚持课堂与舞台并重,能力与素养融合,培养具备扎实专业功底和综合文化素养,能胜任表演,传承,服务与教育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新时代下,学院深化"校团一体,学演结合"模式,紧密对接行业需求,着力输送"能表演,能担当,能创新"的青年后备力量。
三、招生计划
2026年,六年制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三年制招收初中应届毕业生。三年制和六年制文化教学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学课程标准,高中阶段开设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等(文科类)课程,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专业学习按专业培养方向开设专业课程,致力于为全国高等艺术院校及综合类院校输送优质生源。
2026年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四、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艺术,遵纪守法,思想端正,尊敬师长,愿意为继承和发展艺术事业而勤奋学习。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符合体检标准的各项要求,具备基本生活自理能力。
3.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具备较好的文化素养和艺术专业素质。
4.报考六年制舞蹈表演及歌舞表演的考生,年龄不超过13周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5.报考三年制舞蹈表演、三年制音乐表演、 三年制绘画专业的考生,需为初中应届毕业生。
五、录取原则
1.各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招生考试和心理测评。
2.报考六年制舞蹈表演及歌舞表演的考生,报名考试时需提供加盖就读学校公章的学籍证明、身份证原件、综合测评后录取。
3.各类专业均采取自主招生,录取后报各省当地主管部门批准。
4.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为试读期,在此期间,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合格者,一学期后转为正式生,不合格者取消其试读资格,退回原籍。
升学渠道
本校所有毕业生均可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或湖北省单独招生考试。
学费标准
各类专业每年学费均为5000元(按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
学费减免政策
1.音乐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含歌舞与国标)实行“以奖代免”的免费生制度(学生先缴纳学费,每学年末评选综合表现拔尖的学生,按500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励。
2.根据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对具有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美术绘画专业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相应资助。
招生咨询电话:13163310569(微信同号)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126号(地铁2号线虎泉站B出站口前行30米)
文章标题:湖北省艺术学校2026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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