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卫生学校招生简章
作者:admin 时间:2022-12-13 16:07:47 406次
摘要: 武汉市江夏区卫生学校创办于一九五八年。一九九六年经省教委评为合格学校,二00一年被武汉市教育局办学评估专家组评为办学条件合格学校。二00八年被湖北省教育厅办学评估专家组评为办学条件合格学校。二0一0年被武汉市教育局评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合格学校”,二0一0年被中国教育学会“十一五”科研规划课题《院校毕业
武汉市江夏区卫生学校创办于一九五八年。一九九六年经省教委评为合格学校,二00一年被武汉市教育局办学评估专家组评为办学条件合格学校。二00八年被湖北省教育厅办学评估专家组评为办学条件合格学校。二0一0年被武汉市教育局评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合格学校”,二0一0年被中国教育学会“十一五”科研规划课题《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管理实践研究》授予子课题研究学校。
学校现有教学楼、实验楼、图书室、多媒体教室、微机室、学生医务室、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晴雨操场等基础设施齐全。校园绿化典雅、环境幽静宜人。
我校与江汉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原武汉市卫校)联合办学,成为江汉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江夏校区,两校教学资源、师资力量和教学设施实行共享,大大加强了我校的教学力量。在我校还可就读中央电大专科护理专业。
一、报名条件
1、报读中专者应具有应、往届初中、高中毕业证或者具有同等学历的男、女青年。
2、报读大专医学类各专业的人员应是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
二、报名办法
报名时带准考证或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A4纸复印),预交学费500元。
三、收费标准
按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收费。
学费:中专2400元/年.生,住宿费400元/年.生,书本费200元/年.生(据实结算)。
四、学历情况
按规定学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大、中专毕业文凭,毕业证网上可查。
五、国家助学政策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连续资助两年,可以补助学生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费。
六、招生及开办专业、学制、学历层次等基本情况。
专 业 | 学历层次 | 学制 | 学习形式 | 招生计划 | 备 注 |
护 理 | 中 专 | 3年 | 脱 产 | 120人 | |
药 剂 | 中 专 | 3年 | 脱 产 | 40人 | 江汉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
高级护理 | 专 科 | 3年 | 函 授 | 40人 | 中央电大 |
临床医学 | 专 科 | 2.5 年 | 函 授 | 40人 | 华中科技大学 远程教育学院 江北医学学习中心 |
临床医学 | 专升本 | 2.5 年 | 函 授 | 40人 | |
高级护理 | 专升本 | 2.5 年 | 函 授 | 40人 | |
护 理 | 高升专 | 2.5年 | 业 余 | 40人 | 湖北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 |
药 学 | 高升专 | 2.5年 | 业 余 | 40人 |
七、护理专业简介
培养目标:本专业为初中毕业为起点的三年制中专教育。经在校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能熟练掌握护理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运用护理程序进行整体护理,可为个人、家庭提供一定的健康指导与咨询,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
就业方向:毕业后主要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护理、社区和家庭保健护理工作。
八、毕业生去向。
部分毕业生受聘于沿海城市(如浙江、深圳、上海)及全国其他医疗点(武汉、长沙等);部分毕业生按订单由用人单位安排工作;一部分毕业生参加江夏区卫生系统招聘录用。我校已与多家用人单位签订长期聘用合同(例如:江夏区人民医院、广州市惠安医院、广州建国人才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每年在我校定期招聘毕业生,并签订长期合同全部安排工作)。我校毕业生每年就业率达百分之百。
学校代码:483
招生电话:13163310569
学校地址: 武汉市江夏区纸坊大街823号
文章标题:武汉市江夏区卫生学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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