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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录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24-05-09 13:24:48 131次

摘要: 各县(市、区)教育局,荆州经开区公共服务局,市体育运动学校:根据《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湖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

  各县(市、区)教育局,荆州经开区公共服务局,市体育运动学校:

  根据《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湖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2022〕472号)、《湖北省公安厅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鄂公通〔2018〕33号)等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4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录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分优录基本条件及政策

  (一)加分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加相应分值,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项目,只取加分分值最高一项。

  1.烈士子女加20分参加录取。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跳伞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子女加20分参加录取。根据《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第二条,以上所称军人子女,指现役军人的子女。

  3.在消防救援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者有子女后在消防救援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20分参加录取。

  4.作战部队(指担负作战或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以及新组建部队中直接担负作战和作战保障任务的师级以下建制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获得三等战功和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相应层级表彰的军人子女加10分参加录取。根据《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第二条,以上所称军人子女,指现役军人的子女。

  5.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英雄模范(含转制前获得的相应奖励)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10分录取。

  6.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10分参加录取。

  7.归侨(华侨)子女、台籍考生加5分参加录取。

  (二)优先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残疾考生。

  2.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二、加分优录基本程序和要求

  1.申请程序。符合加分优录条件的考生在荆州市教育局官网上下载《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录取项目登记表》或《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项目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进行填写,提交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于5月24日前将登记表交考生所在学校,同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学校审查原件,收取复印件)。所有材料一式三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其它两份分别由县(市、区)中考办和市中考办存档备查。

  2.公示要求。加分优录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后,学校于5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县(市、区)中考办审核。各县(市、区)中考办于6月5日前将本考区加分优录学生名单通过教育局官方网站、微信或当地媒体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中考报名号、初中毕业学校、加分优录项目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并保留至9月底。全市加分优录信息汇总后,将通过荆州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举报并协助调查核实,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处理举报核实后的考生。市教育局举报电话:4132863、4132864。

  3.审核要求。全市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录考生资格审核,在各地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部门负责制。各县(市、区)教育局是具体负责本地考生加分优录资格的责任主体,县(市、区)中考办是具体审核单位,要严格核实考生的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规定、考生信息是否准确、证明材料是否完整、相关部门签字盖章手续是否齐全等。要严明工作纪律,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凡出现虚报、隐瞒或伪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除取消考生加分优录外,还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责任。

  三、其他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全市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录工作是进一步深化教育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载体,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向当地招生委员会领导汇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在加分优录资格审核中的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审核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录政策的宣传与解读工作,及时将有关内容通知到初中学校和考生及家长,确保加分优录申报审核工作平稳实施。

  2.严守时间节点,按时报送材料。各县(市、区)中考办于6月14日前将登记表、汇总表报送市中考办,逾期不予接收。汇总册用A4纸张打印,县(市、区)中考办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名,加分的考生名册与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名册要分开打印。

  附件:1.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录项目证明材料

  2.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录取项目登记表

  3.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项目登记表

  4.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录取学生汇总表

  5.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生汇总表

  2024年5月7日


文章标题:荆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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