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推动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同批次录取
作者:admin 时间:2024-06-01 15:31:34 112次
摘要: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优化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落实类型教育法律地位,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和吸引力,河北省教育厅日前发布了关于优化高中阶段招生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的通知,明确推动优质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同批次录取,将职教贯通培养模式纳入提前批次,优化招生录取信息系统,满足中职注册制招生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优化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落实类型教育法律地位,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和吸引力,河北省教育厅日前发布了关于优化高中阶段招生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的通知,明确推动优质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同批次录取,将职教贯通培养模式纳入提前批次,优化招生录取信息系统,满足中职注册制招生需求等。
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录取将同步
按照《通知》要求,河北省各市将选择优质中职学校(或优质中职学校部分专业)与普通高中纳入同一批次,同步填报志愿、同步录取。各市可探索建立独立的中职学校志愿填报和录取平台,实行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并行招生录取形式,中职学校单独填报志愿和录取。《通知》将职教贯通培养模式纳入提前批次。鼓励各市在填报志愿和录取批次上,除“3+4”之外,将“3+2”“五年一贯制”贯通培养模式纳入提前批,按照中考分数择优录取。
招生录取信息系统满足中职注册制招生需求
针对“2+2+2”招生录取,招生学校提供中职企业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通过名单(附学生和家长签名同意书,以及放弃报考其他学校的承诺书)后,考生学籍所在地招生录取系统设置该考生为已录取;考生可上网查看,但不可另行填报和更改志愿。考生在志愿填报前,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可采取笔试、面试、技能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等形式选拔)的非贯通培养模式学生(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将按照“2+2+2”招生录取办理。中职学校可根据各自的办学特点、专业要求、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等实际情况,采取多次录取、集中报到等形式办理注册制招生录取手续。招生工作结束后,各中职学校将录取的学生信息报送学籍管理部门注册学籍,并将符合入学条件录取的学生(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提交给学生初中学籍所在地,纳入当地招生录取系统,其他高中阶段学校不得再录取。
各地市录取填报志愿时间协调一致
为便于考生填报全省层面的“3+2”“3+4”“五年一贯制”项目志愿。此次《通知》内容规定,各地市录取填报志愿时间要协调一致。《通知》中还强调,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还应为具有招生资格的外地中职学校提供平等待遇,纳入本地招生管理平台统一进行宣传,不得设置跨地区招生障碍,不得实施地区封锁。各初中学校应为中职学校进校开展招生宣传提供便利条件。同时,加强与人社部门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衔接统筹,将技校招生信息纳入教育系统招生录取信息系统或设置链接,形成技能人才培养合力。
来源:石家庄日报
文章标题:河北:推动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同批次录取